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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联合体的通知

时间:2015-08-13 11:00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通讯员:中国医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08-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内卫计科教字〔2015475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委直属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自治区六委办厅《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内卫计科教发〔2014185号)精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满足我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借鉴兄弟省市成熟的培训经验,在全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联合体(以下简称“培训基地联合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联合体的构成

培训基地联合是指以一家国家级培训基地为主体,联合若干家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或协同专业培训基地,组成培训基地联合体,共同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国家级培训基地是指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是指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要从三级甲等西医、蒙医、中医综合医院及部分基本符合国家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三级乙等西医、蒙医、中医综合医院中遴选。今后,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将优先从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中分批推荐申报国家级培训基地。

协同专业培训基地是指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基地部分专业基本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标准,主要从三级以上西医、蒙医、中医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中遴选。

二、联合原则

培训基地联合体坚持“合理布局、满足需求,强强联合、同质培训”的原则,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以国家级培训基地为主体,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和省级培训基地为补充,努力构建分布合理、专业齐全、管理统一、水平同质,能基本满足我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水平、全覆盖要求的基地网络。

三、联合要求

1.国家级培训基地可联合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或协同专业培训基地,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协同专业培训基地原则上只能与1家国家级培训基地联合。每个国家级培训基地联合的基地总数一般不能超过7家。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认定,具备西医专业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个别蒙、中医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按专业类别与西医国家级培训基地联合。

2.培训基地联合体具体名单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基地上报的联合意向,结合实际培训能力,同时考虑区域分布等各方面情况审定公布。

四、培训基地联合体认定工作程序

(一)申报国家后备培训基地及协同专业培训基地。

1.申报国家后备培训基地条件:

①三级甲等西医、蒙医、中医综合医院;

②基本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的三级乙等西医综合医院及蒙医、中医医院综合医院。

2.申报协同专业培训基地条件:

一个或几个学科专业基本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标准的三级以上西医、蒙医、中医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

3.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级后备基地及协同专业基地的医疗机构,准确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表》(附件2)及《培训基地联合意向表》(附件3),由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审核签字、盖章,按属地管理报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同电子版,于731日前,分西医及蒙中医专业分别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蒙中医药管理局三处。

(二)资格审核、认定及名单公布。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及蒙中医药管理局三处于810日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评审。在进行社会公示后,于820日前,公布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协同专业培训基地认定结果。

(三)公布联合体名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合理布局、满足需求,强强联合、同质培训”的原则,同时参考各基地联合意愿,确定培训基地联合体名单,于825日前公布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联合体名单。

(四)培训基地联合体协议签订。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公布的联合体名单,各培训基地联合体成员单位于91日前签订协议,一式三份,国家级培训基地留存一份,国家级后备培训基地或协同专业培训基地留存一份,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或蒙中医药管理局三处备案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好本次认定工作。在各级培训基地认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求和申请机构的培训能力及临床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等因素,做到公开、廉洁、公平、公正,确保培训质量,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各类培训基地建设与培训运行给予充分支持。

(二)已认定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基地),申请成为国家后备培训基地,应当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提出认定申请。

(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联合体各基地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动态管理,发现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将取消其基地资格。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郝小金、姜海燕

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 李玲

联系电话: 0471694449369462026945007

电子邮箱:wsjswkjc@163.com 13449784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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