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医学教育网
安徽省

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03 11:54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 作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通讯员:中国医师协会


卫科秘〔2014521

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及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单位,各培训基地医院:

根据国家部署,日前我省组织完成了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全科专业和其他临床专业(含口腔专业)共1350名计划的统一招录工作,经复审,尚有部分缺额。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及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

(一)补录名额分配

我省首次统一招录工作完成并经复审后,共445名计划未完成,其中全科专业248人、其他专科专业197人。根据缺额计划,综合培训基地医院招录完成情况并征得相关基地医院同意,调整编制了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基地补录计划(见附件1)。

(二)分专业计划制定

各基地医院根据附件1补录计划数制定本基地医院分专业招录计划:

1.全科专业计划不得调整。

2.其他专科专业限定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招录工作的通知》(卫科秘〔2014432号)公布的各基地医院招录专业范围内,招录专业的招录总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三年核定容量的50%

(三)补录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基地医院根据补录计划,编报本基地医院分专业招录计划,并于12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原卫生厅科教处,同时在本院网站公布。

2.123日下午省卫生计生委原卫生厅科教处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ahzyy.wsglw.net)公布各基地医院分专业招录计划。

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将于124900开放,招录对象于1249:00-12112400登录平台报名、填报志愿,并同时按照所报考培训基地医院要求进行报名注册,提交相关资料。逾时系统将关闭报名功能。

招录对象自主选择培训基地医院,每人限报1家;填报培训专业应与现从事临床岗位或所在单位拟安排从事临床岗位一致,报考专业类别(临床、口腔)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3.1212日~1217日,培训基地医院组织对招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招收考核,确定拟招录人员。

4.1218日~1220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复审,确定招录人员。

(四)其他

1.各基地医院要严格招录对象资格审核,对于条件不足、专业不对口等情况一律取消其培训资格;对提供报名材料不实者,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基本条件为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或临床/口腔执业医师资格人员,资格审核主要材料:①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毕业证书原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执业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②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③单位人需提供有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明确报考培训基地医院和报考专业。

2.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是强基层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及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结业后要安排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人员选派力度,争取2-3年内为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安排1名培训对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般乡镇卫生院人员仅限于报考全科专业,中心乡镇卫生院人员原则上只报考全科专业,确有需要,可报考内科专业。

3.补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招录工作的通知》(卫科秘〔2014432号)为准。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

1.请各基地医院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根据复审结果,点击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2.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招录学员培训周期为201412月~201712月。请各基地医院通知首批录取学员于1215日前报到,补录学员于1225日前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可向基地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3.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要求实施、管理,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年。

请各基地医院根据实际报到学员基础条件和实际能力,确定其培训年限,并于1231日前将学员名册(附件2)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原卫生厅科教处。

4.中央财政按照3万元/年·人的标准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予以补助,补助经费下拨到培训基地医院,原则上80%用于培训对象生活补助,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补助。单位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由原单位保障,培训基地医院参照本院同类住院医师待遇水平给予补助。本次中央补助资金采取“预拨+结算”方式下达,当年按照调整后的培训计划人数全额预拨,次年根据上一年实际培训人数结算。

5.对于单位委派人员,培训基地医院应与培训对象、委派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培训协议框架另行下发);属于社会化招录人员,培训基地医院应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协议由培训基地医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行拟定)。

6.培训基地医院要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培训对象培训期间住宿由基地医院统一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

1.为落实补录和培训工作,我委拟于本周召开专题会议,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及培训工作有关具体问题作进一步部署。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会务工作由省立医院承办,相关费用从省财政下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经费中列支。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人员选派情况统筹管理和指导;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所属培训基地医院的协同,逐步建立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数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容量与临床医师岗位需求量相匹配的机制。

3.未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市,也要积极参与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医师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本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

4.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联系。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朱传波,联系电话:0551-62998072

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技术客服电话:400 888 0052

安徽办事处联系人:郑志兵,联系电话:13705601119

附件:

1.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基地补录计划表

2.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情况一览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4121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121日印发   

 

数字住培App下载
关注住培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