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08:46 来源:天津市 作者: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通讯员:张晓玲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方案的通知》(津卫科教〔2023〕206号),现发布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具体流程的通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网址为: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s://tj.mvwchina.com/login)。
二、招生时间节点
(一)西医专业
考生必须参加统一理论考试,暂参照临床、口腔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学综合考试大纲部分内容。考试方式为手机考(医学电子书包app),考试地点为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考试详细说明后续通知。
1.报名时间:6月12日8:00—7月3日12:00;
2.资格初审:6月12日—7月3日17:00;
3.理论考试:7月7日 9:00-11:00;
4.第一志愿面试及录取:7月11日—7月19日17:00;
5.第二志愿面试及录取:7月20日—7月27日17:00;
6.调剂时间:7月28日—8月3日17:00;
7.公示、体检、签订协议、入职手续办理:8月4日—8月20日;
8.入院教育:8月21日—8月31日;
9.培训轮转:9月1日前正式进入轮转科室。
(二)中医专业
1.报名时间:6月12日8:00—7月3日12:00;
2.资格初审:6月12日—7月3日17:00;
3.第一志愿面试及录取:7月11日—7月19日17:00;
4.第二志愿面试及录取:7月20日—7月27日17:00;
5.调剂时间:7月28日—8月3日17:00;
6.公示、体检、签订协议、入职手续办理:8月4日—8月20日;
7.入院教育:8月21日—8月31日;
8.培训轮转:9月1日前正式进入轮转科室。
三、相关材料
(一)《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单位人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录取基地公章,社会人加盖录取基地公章;
(二)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有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人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社会人员由培训基地审核并盖章;
(三)学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派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人员汇总表,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社会人员不提供该项);
(四)《2023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培训基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2023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汇总表》(见附件2),经培训基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
(一)报名招生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登陆招生报名网站关注考试及面试通知;
(二)依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对申请减免年限人员的减免资格考核同招收考核一并进行,确定是否准予减免。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将取消报名及培训资格。
(四)各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本基地的招生录取工作和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学员的报名、招生、减免等材料。
(五)招生工作结束后,学员的《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份培训基地留存,一份派送单位留存。
(六)各培训基地统一于9月6日之前将附件1(含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2交换到卫健委,同时提交附件2的电子版(要求与纸质版一致)到邮箱tjbijiaowei@163.com。
(七)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派送单位负责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组织、咨询、派送、审核提交报名表等报名有关工作。
(八)培训基地负责社会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提交报名表等有关工作。基地的联系方式可在各基地招生简章中查询。
五、公示和录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培训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附件1:2023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减免年限申请表
2:2023年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