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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展2024年度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的通知

时间:2024-05-29 16:24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 作者:陈宇泽 通讯员:史培娜

关于组织发展2024年度

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的通知

医协函〔2024469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深入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地发展,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章程》和《中国医师协会会员发展与管理办法》、《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服务实施细则》(医协函〔2017〕659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医师协会自2018年起组织发展住培基地为单位会员,得到住培基地的大力支持,单位会员数量逐年增加、范围逐年拓展。

当前,住培工作由制度体系建设向质量内涵建设转变。中国医师协会将积极履行“住培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继续组织发展住培基地为单位会员,为住培基地、带教师资和住院医师提供更为优质、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全国住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单位会员发展工作明确如下:

一、会员类别及对象

会员类别为单位会员,对象为国家公布名录的住培基地。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与审批。

1.凡承认并遵守《中国医师协会章程》,承担住培任务的培训基地,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2.申请单位填写《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并交纳会费,将《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开票信息》和汇款凭证扫描发送jddwhy@cmda.net后,经中国医师协会批准即可成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统一录入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数据库,授予电子证书,享受应有权利,承担应尽义务。

3.单位会员的会员资格自中国医师协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单位会员应在次年会员资格期满前1个月内续交会员费,经中国医师协会审核后,会员资格继续有效。

4.单位会员自愿参加,可自由退会。退会时提交申请至中国医师协会,由中国医师协会注销单位会员证书。逾期3个月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费标准。

每年1万元。退会时当期会员资格已生效超过1个月的,会费不予退还。

三、单位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参加由中国医师协会主办的毕业后医学教育论坛、全科医生培训论坛、骨干师资培训班等活动时,会员单位参会人员由基地职能部门统一报名并缴费的,注册费可享受9折优惠。

2.订阅《中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中国医学人文》等中国医师协会主办的期刊,可享受9折优惠。

3.优先向中国医师协会请求协助开展骨干师资培训、过程管理、理论研究等住培活动。

4.可要求中国医师协会提供有针对性的住培工作指导。

5.享有其他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的权利。

(二)义务。

1.遵守《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2.积极支持配合中国医师协会组织开展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3.按期交纳会员费。

4.其他单位会员的应尽义务。

(三)其他。

单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中国医师协会章程》和《中国医师协会会员发展与管理办法》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由中国医师协会予以除名。

四、单位会员费的用途

依照民政部对社会团体管理相关规定和《中国医师协会章程》,单位会员费主要用于政策研究、年度业务水平测试、培训标准指南制定、住院医师信息采集与证书发放、出科考核理论题库建设、公共课程建设、培训工作指导、住培宣传、课题研究等。

五、汇款及联系方式

(一)汇款方式。

汇款单位:中国医师协会

汇款用途:单位会员付费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天缘公寓支行

银行账户:333756029440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5号楼10层。

中国医师协会收到单位会员费后,可提供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票。

(二)联系方式。

1.西医住培基地:毕业后医学教育综合部陈宇泽、史培娜,电话010-63313356。

2.中医住培基地:中医部史金炀,电话010-63319310。

 

附件: 1.单位会员开票信息

         2.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中国医师协会

2024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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