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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邀请法律顾问田胜男进行《医疗执业法律风险——注意义务》培训

时间:2017-05-22 13:12 来源:河北省 作者: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通讯员:师琳婧

我院邀请法律顾问田胜男进行《医疗执业法律风险——注意义务》培训

近日,我院召开了住院医师4月份例会培训。本次培训邀请到我院法律顾问,质控处田胜男老师为同学们进行《医疗执业法律风险——注意义务》的培训。

近几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呈逐年升高的增长趋势,医患关系紧张,成为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法律的介入,是调整医患关系的必然趋势,且越来越体现它的重要作用。医疗过失的认定是医疗纠纷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而“注意义务”则是医疗过失的判定依据。

医疗机构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应对患者高度的谨慎和注意,避免给患者造成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同时,《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一定要从预见能力、告知义务、避免和防范等方面预防损害的发生,同时要从积极救治、必要时转诊等方面来防治损害的扩大。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更加明确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基础,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前提,规范的诊疗措施与个体化治疗相结合是关键,知识、技术、设备、环境相融合是立体保障。在诊疗过程中,“听到了马蹄声,不要以为那就是斑马”。我们不仅要有好的技术,好的水平,更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谨慎的心态来保驾护航。

文:医务处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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